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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疫情防控期间"松绑"城市管理措施强化"地摊经济"服务的通知

时间: 2020-06-05 14:53:17
来源: 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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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 11610400794112484U/2020-00014 主题分类 其他
文号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
公开日期 2020-06-05 有效性
主题词

秦都区、渭城区政府,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:

      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带来的市场冲击,统筹做好城市管理和促进市场消费,按照中省文件精神,在疫情防控期间,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应实行柔性执法,“松绑”城市管理措施,规范“地摊经济”管理,具体措施如下:

      一、“松绑”城市管理措施

  (一)允许设置临时流动摊点。

      允许在居民集中区、背街小巷、以及小区周边等党政机关、医院学校、军事用地以外的路段,限时设置流动摊点摆放区域,引导摊贩或自产自销农户规范经营。

      (二)允许沿街商铺出店经营。

      城区内沿街商铺店铺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可在店外划定一定区域,临时设置、摆放促销宣传商品,原则上以不出台阶为准。餐饮门店可设置顾客临时等候区和临时就餐坐席。

      (三)允许沿街设置便民市场。

      允许利用断头路、城市边角地带、待开发闲置空地等区域,或人流量较小的空旷路段,设置“便民早市”或“便民夜市”,引导小餐饮、小商贩规范经营。

      (四)允许商业促销占道宣传。

      允许商场、超市等大型商业综合体,利用门前红线以内区域,进行商业促销活动。允许沿街门店或商业综合体,占用人行道进行限时庆典活动。

      (五)鼓励开辟“夜市经济”。

      鼓励秦渭两区及各街道办事处,以“稳就业、保民生、促消费,拉动市场”为前提,利用城市边角地带、空闲待开发区域或人流量稀少的空旷路段,发展“车载移动摊位”、“特色手工艺品展销”、“特色美食品鉴”等形式多样的夜市特色促销模式,刺激消费市场。

      二、规范“地摊经济”管理

      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,要打破“地摊经济”噪音扰民、影响交通、破坏环境的惯性思维,针对管理“松绑”后可能出现的问题,制定相关管理规范,做好服务保障。

      (一)规范临时占道区域。各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辖区实际管理情况,合理划定流动摊点临时占道区域,规定经营时间,设置临时占道公示牌,明确管理人员,做好引导服务,并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。所有临时占道区域,不得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,不得影响行人通行,不得超过规定时间经营,不得侵占他人利益。

      (二)规范出店经营行为。充分发挥“路长制”以及“网格化”管理作用,督促店外经营商户,自觉遵守划定区域,摆放商品及设置临时就餐坐席,不得占用公共空间,不得随意扩张蔓延,不得使用扩音设备扰民。

      (三)规范便民市场设置。便民市场设置应做到“五个统一”。即:统一登记报备,由办事处提出设置意见,经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审核后报市城管执法部门备案;统一外观,每个便民市场外观应保持一致,摊位摆放整齐;统一时间,所有摊位应严格按照规定,统一进出场时间;统一管理,由办事处指定专人,建立商户诚信档案,负责摊主清洁卫生,维护经营秩序。统一垃圾清理,每个摊位应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,由办事处协调统一收集处理。

      (四)规范商业庆典活动。减免商业促销及庆典活动临时占道费用,整个活动现场不得高音扰民,不得阻碍交通。

      (五)规范餐饮摊点经营行为。所有室外餐饮经营摊点,应规范设置“三防”设施,安装油烟净化设备,使用清洁能源,并实施一摊一桶,严禁泔水乱泼乱倒。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餐饮摊点进行抽查检查,确保食品安全和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。

      (六)规范执法人员行为。各级城管执法人员,对“地摊”经营者,要本着人性化原则,处理好“情、理、法”的关系,对轻微违法行为给予容错改正机会,不予处罚。对情节较为严重的经营者,可采取“一提醒、二警告、三取缔”等措施,给予经营者更多的纠错空间。

  三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

      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,即要“松绑”城市管理措施,又要防止“野蛮生长”,既要刺激消费给城市带来“烟火气”,又要杜绝“地摊经济”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影响。

      一是成立联合检查督导小组。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督导小组,定期检查督导临时占道区域、便民市场以及商业促销活动的日常管理和运行情况,对不按要求设置,或管理混乱,严重影响市容环境、阻碍道路交通、存在安全隐患的摊点摊区,应予以规范整改。

      二是对外畅通监督投诉通道。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,应分别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,主动接受市民和公众监督。对市民投诉的相关问题做到及时处置。

      三是建立综合协调处置机制。由城管执法局牵头,联合公安交警、市场监管等城市管理部门,建立综合协调处置机制,对城市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食品安全、违规占道、乱搭乱建等问题,以工作联系单形式,交由职能部门处置。

       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咸阳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

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 2020年6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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